由本公司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511003工程施工总承包于2023年11月21日竣工验收。按照鲁人社【2022】10号的规定,拟申请将农民工工资三方监管账户解除监管,现公示我单位在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如有异议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实名信函形式向山东省烟台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反映。
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
2025年9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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